关于部分女性选择不婚的态度,罗卫红认为,要对她们的选择表示理解和尊重。“当下,许多女性越来越独立,她们有自己的事业追求和价值取向,她们可以凭借自身力量闯出一片天地,而不是必须依靠丈夫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当她们事业有成或者收入足够养活自己的情况下,可能有些女性对家庭的需求、对男性的依附心理会淡化,因此选择了不婚,这可能是社会高度发展的结果之一,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要尊重她们的选择。”
她还关注到“大龄剩女”这个词,“现在有些人喜欢用这个词来形容部分未婚女性,尤其是一些女孩子三十几岁未婚,往往会被人戴上这顶帽子,我认为不应去贬低她们。客观上,确实有一些女孩因为各种原因‘落单’了,我觉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有一部分是主观上选择不婚,也有一部分可能是客观原因,有结婚的意愿,只是还没遇到对的人,对于这两部分群体可能要用不同的方式去引导。”
罗卫红说,要抓住两个关键词:包容和关爱。“对于这部分‘落单’的女孩,不要随意给她们扣帽子,要包容她们并给予关心关爱。对于主观上不愿意结婚的,可在尊重对方的基础上适当用政策激励、积极引导;如果是客观上还没有遇到合适的另一半,可以给她们创造机会或是搭建平台,帮助她们寻找另一半。”
罗卫红也关注到,在职场中确实存在对女性的歧视现象。“有的人纯粹认为女性不如男性,这种观念应该摒弃。有的企业在招聘时发现对方是个育龄女性,担心她将来生孩子影响工作就不招了,这种客观上造成对女性的歧视,如果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也要多想办法,去化解这种困境。
据华龙网3月4日报道,作为连任三届的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彭静一直关注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今年,她再次把目光聚焦在该领域,提交了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相关提案。
“2022年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迎来了系统性修订,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致力于解决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开创了一系列强化妇女权益保障的新机制。”彭静说,但当前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仍存在法制宣传力度不够、配套实施法律机制不足、性别平等评估推进乏力、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
彭静建议,应加强新法衔接,努力完善新法实施的部门指引。比如在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保护方面,制定完善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反性骚扰执法指引,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及实施细则,加强被拐妇女儿童的救助、安置等工作。在妇女财产权益保障方面,加快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充实完善保障妇女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政治权利和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财产权益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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